在揭陽鋼架電梯的開發、制造、使用、維護等環節明確了電梯安全的主體責任。而針對老舊住宅電梯的整改,則要求地方政府暢通資金提取通道,明確資金抽取機制。另外還提出建立“物聯網+維保”及“保險+服務”新模式,推進電梯維保的人性化、科技化和信息化。
電梯是“出門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據保守估計,全國每天有15億人次乘坐電梯,電梯已成為百姓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與此同時,我國也是電梯生產和使用大國,電梯保有量、年產量、年增量均為世界第一。
電梯安全涉及多個環節、多方主體,各主體責任如何界定以防相互推諉?
電梯安全涉及房屋開發建設、設備制造安裝、使用管理、日常維護保養等多個環節,涉及樓宇建設單位、電梯生產單位、電梯產權單位(或共有產權)、使用管理單位、維保單位等多個主體。目前存在著各方責任不明晰、安全主體責任未能有效落實的問題。
對此,《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以推動主體責任的落實。
在房屋建設環節,有些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為壓縮建設成本,存在減少電梯數量、縮減電梯載客人數、降低電梯選型配置水平、忽視電梯質量等現象。
對此,《意見》特別強調了房屋建設單位應當對電梯井道、底坑、機房等依附設施的設置和土建質量負責,并按照建筑設計規范等要求,保障電梯選型和配置符合相關規定,滿足乘客乘用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