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申請加裝揭陽鋼架電梯應征得本單元全體業主同意,并經本幢建筑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形成書面協議后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不得改變原有建筑主體結構形式,加裝電梯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滿足相關規劃、建筑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等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的規定,電梯外觀、材質等應與原樓房建筑風格相協調。
加裝電梯不進行建筑日照計算、容積率核算。
出資加裝電梯的所有業主為加裝電梯工程的建設單位(以下統稱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可自行申請,也可書面委托社區居委會、業主代表或其它單位和個人代為申請,同時,出資加裝電梯的所有業主為使用單位。
自行管理的,應協商書面約定其中1名業主為電梯使用管理者,履行管理義務,其它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委托管理的,使用單位應當共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單位管理電梯,并與其簽訂相應的維護、保養、安全防范、特種設備使用等合同,履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加裝電梯的業主發生變更的,其加裝電梯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