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無小事。讓人擔憂的是,近年來揭陽電梯“困人”事件已是屢見不鮮,我市也無法“置身事外”。
據統計,2008年1月以來,我市共接到電梯困人報警500余起,被困乘客900余人,平均每三天就有一人被困。且報警起數和被困人數逐年增多,揭陽電梯傷人事故也偶有發生。從設備檢驗情況來看,以2015年1-8月為例,市特檢院共檢驗電梯5982臺,檢驗發現揭陽電梯事故隱患達1162臺次,隱患檢出率19.4%,其中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和重大問題的揭陽電梯118臺次。
更令人焦慮的是,揭陽電梯維護管理卻出現了“九龍治水”的局面,出了問題就呈現“踢皮球”現象:揭陽電梯制造單位數量眾多、揭陽電梯維修企業魚龍混雜、質監部門能力有限、開發商只買不管、物業管而不用。“電梯吃人”事件曝光后,一系列揭陽電梯安全事件,猶如打開了“潘多拉的盒子”,不少人談“梯”色變,甚至患上了“揭陽電梯安全后遺癥”,今后電梯安全誰來保障,亟需政府及相關部門作出回應。
令人欣慰的是,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起草的《揭陽市電梯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經誕生,并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意味著全市電梯的生產、維保、改造、使用管理、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等相關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將可能在全省率先上升到法律層面,揭陽電梯安全管理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大大增強。
揭陽電梯安全立法,順勢大有可為。如果能從立法層面消除公眾對揭陽電梯安全無人管、無人問的疑慮,猶如為揭陽電梯公共設施加上了一把“安全鎖”,有利于形成事前有預防、事中有監管、事后有保障的安全鏈。這樣,無論是揭陽電梯的生產還是使用都將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