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剛搬進新房的朋友跟小區物業吵了一架,來找我吐槽:“我去交物業費,看到里面竟然包含電梯費,當時我就懵了,我住一樓,從來沒有用過電梯,憑什么要交揭陽電梯費?”
估計這是很多一樓二樓業主的心病吧,客觀的說,一樓二樓幾乎用不到電梯,卻要和全樓住戶一起承擔電梯費用,似乎有點不合理,因此很多一樓二樓的業主就提出質疑,甚至強硬拒絕繳納電梯費。那么,一樓到底要不要交電梯費呢?
我們先做個調查,看看網友的觀點
為了尋找一個確切的答案,專門咨詢了某物業的工作人員,答案是:必須交!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主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查閱了相關資料,還真有較真的業主,起訴到了法院,最后法院的意見是:一樓 業主必須全額繳納物業費用,物業合同中未約定一樓不繳納電梯費,一樓業主以未使用電梯作為不繳費的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答案已經很明確,一樓業主即使從未使用過電梯,也必須全額繳納電梯費,但是如果從情理角度考慮,到底應不應該交呢?網友觀點基本可以分為三類:
1.不應該交,一樓根本就用不到電梯,沒有使用為什么要交費?
2.應該交,買房的時候就應該知道一樓是需要交電梯費的,既然知道還買,等于默認了,現在卻跳出來反對,當初干嘛去了?
3.使用電梯卡,誰用誰交費,絕對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