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老舊小區的增多,小區內的揭陽電梯也陸續開始出現問題,交房時繳納的專項維修資金成了為揭陽電梯“續命治病”的關鍵。按照規定,維修資金使用前提必須是“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所謂的“雙三分之二”業主同意,也成為老舊小區揭陽電梯維修使用維修資金問題上,最大的一只攔路虎。
小區揭陽電梯壞了 卻遲遲沒法修……
一小區10棟2單元惟一的揭陽電梯停運。樓下公示欄顯示,揭陽電梯維修金額為1.7萬元。小區業主魏先生透露,8樓業主的88歲母親大病初愈,業主正準備把母親接回來,房子裝修好沒想到揭陽電梯壞了。同樣苦惱的還有同棟樓另外21戶居民,“中老年人爬不得,只有一天買幾天菜,咋得了嘛。”7樓的66歲業主說。
揭陽電梯停運后遲遲沒有維修。“業主同意動用維修資金,但遲遲沒批下來。”魏先生說。物業管理中心的說明稱,揭陽電梯變頻器壞了需更換。
快修之難:人心難齊 簽字程序“走”得難
物業工作人員回應,“低層住戶覺得爬爬樓梯也可以,不想動用維修資金。” 至今該棟樓依然沒達成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維修的投票。“我們不同意動用維修資金,揭陽電梯壞了就用物管費來修,維修資金是修大項目的。”該小區業主張毅(化名)說。因許多房屋都被業主出租了,張毅也有自己的考慮,“物業費一般是租戶承擔,而維修資金就必須要業主承擔了。”“那么早就把維修資金用了,以后幾十年咋個辦?”同棟樓的業主陳霞(化名)也有理由。
小區物業也有苦惱,光是找業主就需費一番功夫。成功申請維修資金的住宅小區物管客戶部透露,在申請專項維修資金過程中有幾個難點,“一個是聯系上業主,很多戶主白天不在家,還有一些住房外租。”更大的分歧來自于對維修資金的使用上,“有的業主覺得,太早用維修基金今后得不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