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近年來發生多起維普寧電梯修保養人員在維保作業過程中死亡或重傷的事故,增加了一款專門規定:按照本規則和維保方案實施電梯維保,維保期間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對近年來普寧電梯行業內呼聲比較高的“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單獨列了一條:
第十條 采用普寧電梯信息化技術實現無紙化電梯維保記錄的,其維保記錄格式、內容和要求應當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使用無紙化普寧電梯維保記錄系統的,其數據在保存過程中不得有任何程度和任何形式的更改,確保儲存數據的公正、客觀和安全,并可實時進行查詢。
建立每臺普寧電梯的維保記錄,及時歸入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并且至少保存4年;
對于“無紙化普寧電梯維保記錄”是否也要滿足第五條第六款的要求?如何做才能認為是達到該要求?
同時,第十條也提到“其維保記錄格式、內容和要求應當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如果沒有對“相關”做出清晰地界定,估計實踐中很難真正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