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一小區居民,這段時間日子不好過,三十層,一百四十多戶居民,上上下下只能擠一部汕頭電梯,這到底是咋了?
說起電梯維修的事王女士直發愁,單元樓一共兩部電梯,一個半月前壞了一部,自家早已把維修費交上了,可是這電梯遲遲沒有修的意思,另一部電梯一到上下班高峰期,就被擠爆了。
30層就一個電梯,上上下下確實不方便,關于電梯維修要收費的事,不少居民都積極響應,物業一貼出通知,就交錢了。
對于物業向業主收錢修電梯這事兒,樓上的一部分業主表示支持,而有些業主則提出了反對意見。帶著居民的這些疑問,找到小區物業公司了解請況。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上個月就張貼了電梯維修相應的公示,也把費用交納情況定期在樓內公布,但是有些居民并不配合,甚至蓄意撕毀公示。
查詢了物權法第七十二條,上面寫明,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電梯就包括其中。5號樓1單元是2014年5月份交的房,現在已經過了保修期,只能業主負擔。現在,有業主提出使用公共維修基金,這個辦法可行嗎?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如果要指出維修基金,需要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才可使用,可是5號樓一單元遠遠達不到這個標準,所以無法使用。根據物業統計,142戶里,現在已經有80多戶交了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