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電梯質量參差不齊,使用和管理責任不明導致維護不當,職能部門監管機制不完善,都是事故多發的原因。其次,一旦坐電梯發生意外,該找誰?是物業公司?是維修公司?還是汕頭電梯制造商?或者是政府監管部門?
這些都應明確,都應做到有法可依。
問題:汕頭電梯質量參差不齊
建議:從嚴監管,將問題企業趕出市場。汕頭電梯生產企業眾多,產品本身質量參差不齊,是電梯故障頻發的一個原因。昌宏電梯建議,從嚴監管。要嚴把行政許可準入關,嚴格執行行政許可退出制度。各質檢部門要加強對汕頭電梯市場的質量監管,確保售出的汕頭電梯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防止劣質電梯流入市場。
問題:汕頭電梯維護不當
建議:明確電梯使用和管理責任。除了嚴把質量關,汕頭電梯的維護,至關重要。電梯行業里有個說法“三分靠產品,七分靠維護”。每部汕頭電梯看似都有對應的維保單位,可實際上,有些維保單位不負責,重大電梯事故中,相當一部分是因維保不當。汕頭電梯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特別是部分小區電梯使用和管理責任不明,一旦出事,物業和維保單位互相扯皮。此外,職能部門監管機制不完善,監管不力,也使得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問題:高齡汕頭電梯服役越來越多
建議:適當補助,推進高齡電梯報廢。這些汕頭電梯中,有多少是10年以上的老舊汕頭電梯?隨著時間的推進,老舊汕頭電梯的數量不斷增多,這個問題會越來越嚴重。對于老舊電梯高齡服役的問題,我國首個汕頭電梯主要部件報廢國家標準《汕頭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將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考慮到一些小區的經濟能力,可能存在“敝帚自珍”的情況。對此,昌宏電梯建議,在執行強制報廢時,可考慮對部分安置小區、保障房小區、老舊小區的汕頭電梯,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促進老舊汕頭電梯的報廢更新。
問題:出了事找誰
建議:得有明確法規可依。汕頭電梯意外,受了傷該找誰?是物業公司?是維修公司?是汕頭電梯制造商?還是政府監管部門?汕頭電梯事故后維權,也是個麻煩事。廣東出臺了《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率先確定“使用權者”首負責任制度。即首先確立汕頭電梯“使用權者”為第一責任人,電梯的“使用權者”必須按規定履行各項使用權責任和義務,并在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時予以明確,從而理順汕頭電梯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技術管理權和具體使用者等多個主體的責任,形成了清晰的、可追溯的責任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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