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潮州電梯事故頻發,公眾對電梯安全問題的關注度提高,“電梯至少每15天要維保一次”的規定被大力傳播,也成為居民們拿來對照自己小區維保是否“到位”的根據。但實際上,每15天一次的維保規定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既不科學也不合理,屬于過度維保。
汽車的使用工況比電梯惡劣得多,如果要求每15天就維保一次,這樣的車會有人敢買嗎?
一部10層樓的電梯,符合規定的日常維保一次就需要大概2個小時。每月這種頻次的維保工作量太大,維保人員根本忙不過來,責任感不強的就應付差事,導致維保流于形式、質量低下。
電梯質量可靠性在提高,但是相應的管理方式卻沒有與時俱進。維保的根本問題就出在現行的維保制度上。
原來的電梯產品,比如曳引機是蝸輪蝸桿式的,需要經常添油,所以強制大家每月檢查兩次。現在曳引機用的是技術更先進的永磁同步,幾乎無需用油,不僅減少了火災隱患,而且徹底免除了油污的困擾。不過考慮到電梯使用頻次高,受到的外部影響大,盡管技術在進步,維保還是按照每月兩次的要求來。
如果維保多多益善的話,為什么不規定10天一次或者一周一次,偏偏是15天一次呢?
相關監管部門最好盡早放開這些以時間為基準的維保要求,把基于時間的維保原則轉化到基于設備狀況或基于風險的維保上來,以鼓勵企業提高設備的可靠性和壽命,大幅度減少維保的頻次,降低維保的人工成本,從而節省社會的勞動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