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電梯的安全運行關系著每一個乘客的生命安全,為確保電梯的順利運行,電梯維保十分重要,但電梯維保記錄“紙面”的背后是否真的做到了,實實在在地按時按質維保?
在日常檢查中,我們發現一些電梯維保公司責任心缺失、安全意識淡薄,在維保過程中“缺頁漏項”,甚至存在“弄虛作假”現象。
XX電梯有限公司未按技術規范維保案案情處理過程及結果
2023年3月7日,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電梯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電梯內的應急報警電話無法正常使用,且無法提供近期的電梯維保記錄。
當事人上述行為不符合《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電梯運行安全不僅與生產質量息息相關,更與安裝后的定期維護保養密不可分。《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上述案例中當事人無視法律法規,維保人員責任心不強,維保作業“走過場”,維保記錄“弄虛作假”,未按相關法律和安全技術規范實施維護保養,造成了較大的安全隱患,應當依法予以懲處。
電梯使用單位應注意電梯運行過程中的異常狀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與維保單位溝通。維保時配合維保人員做好安全提示工作,避免維保過程中,乘客誤操作引起安全事故。
仔細查看維保記錄單據,重視維保過程中發現的設備問題,如發現維保公司超過15天未上門維保,及時通過1234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