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建住宅小區搭建普寧電梯已成基礎配置,但在上世紀80、90年代和21世紀初期,電梯是個新鮮事。隨著時代變遷,居民居住需求提升,彼時建設的一大批小高層住宅業主因為沒有電梯生活不便,尤其是部分住戶步入老年,上下樓梯成了難題。
隨著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的需求日益增強。近年來,老舊小區改造、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連續多年被寫進市政府工作報告,加速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成為城市建設提質升級、提升市民居住獲得感的重要內容。
與此同時,加裝電梯工作中新問題不斷出現。由于2/3業主同意即可申請,部分小區高層業主選擇繞過低層業主引發糾紛;建設施工不規范,電梯企業和施工人員不專業導致電梯安全難保障以及建設標準等問題,均影響著加裝電梯工作的進一步提效提質發展。
前期加裝電梯的基本規則和條件等已經明確,現在是完善機制,確保電梯的安全和加裝過程合理和諧。
對于哪些住宅能夠加建,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層及以上多業主無電梯單元式住宅均可納入。
加裝電梯需遵循業主自愿、充分協商、社區協助、依法合規、確保安全的原則,符合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消防管理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加建過程安全有序、合法合規。
例如,增加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業主協商程序、各職能部門職責、業主表決事項、增設電梯從申請到竣工驗收的辦理流程、增設電梯的管理者及其責任、增設電梯后續使用管理、相關法律責任等內容,將增設電梯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督管理納入增設電梯行為的全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