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電梯損壞三個月了,物業遲遲不修。由于管道跑水,電梯損壞停運。不過關于誰來維修電梯卻產生了爭議。
業主報料,電梯損壞,物業不修
去年12月,地下車庫消防閥門被凍裂,發生跑水,電梯內進水嚴重導致停運,從此兩部電梯只剩一部運行,時至今日,物業遲遲沒有修好。冬季水管易被凍裂,物業應做好預防措施,水管凍裂后,物業也應積極搶修。
業主:拒用應急基金
經過與物業協商,業主得到回復稱,可以啟用應急基金對電梯進行維修。不過這個提議并未得到業主的支持。電梯維護責任歸物業,業主表示,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就應承擔電梯的維修。電梯損壞責任不歸業主,因此不能啟用業主的應急基金。
物業:只負責年檢和維護
物業人員表示,經檢修,損壞的電梯維修費用較高,而且耗時長,因此物業經與居委會協商,打算啟用應急基金維修。物業人員表示,物業負責小區電梯的日常維護以及年檢,“如果燈壞了或者顯示板壞了,包括電梯的用電都是物業負責,但是電梯需要大修就不在物業管轄范圍內了。”
可啟用應急基金
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解答說,按照相關規定,電梯正常損壞情況下是可以啟用應急基金的,只要超過半數業主同意,并由相關部門牽頭申請即可。但如果電梯是非正常損壞,如人為破壞,或存在管理不當等情況,那就另當別論。
工作人員表示,電梯損壞責任并不全在物業方,也不是說電梯不是由業主損壞就不能啟用應急基金,業主在這方面的確存在誤區。





